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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2018-08-3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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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机关内设5个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市妇联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组织开展有关妇女儿童重点工作等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承担市妇联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统计、财务、资产管理、审计、安全保卫、后勤服务、机关工会、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市妇联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

指导全市妇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妇女之家”建设工 作;负责全市妇女代表大会和常委会、执委会有关组织联系工作;协助管理各县(市、区)妇联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 承担女性人才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负责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与指导管理;指导各级妇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联系社会各界妇女组织;负责与港澳台地区以及各国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二)宣传教育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和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指导巾帼志愿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推进妇联系统网络及新媒体建设,综合运用全媒体开展宣传工作;承担网上引导、动员妇女群众工作;负责妇联组织及妇女几童舆情监测研判及组织舆情应对工作;组织和动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并争取支持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助推妇女创新创业;开展“巾帼建功”等活动;组织妇女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推动实施“巾帼脱贫行动”,帮助妇女脱贫致富。

(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部。

开展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实施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和拟定; 落实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参与涉及妇女儿童舆情的处置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参与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

(四)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负责妇联系统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家庭社会宣传倡导;牵头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参与制订实施家庭和儿童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家庭发展、儿童保护等相关工作; 参与开展孤残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参与推进社会教育。

(五)汕尾市妇女儿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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