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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调研组到汕尾调研
  • 2015-04-0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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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我省出台《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作准备,4月2日,省妇联巡视员徐春莲率调研组到汕尾调研妇联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央,副市长刘小静等会见省调研组一行。

    省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城区香洲社区“妇女之家”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随后召开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行了热烈讨论。市妇联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在《意见》上的重要批示,围绕《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就近几年妇联工作体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新时期做好妇联工作的思考等情况向省妇联调研组作了全面的汇报。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省调研组认为我市党政高度重视和支持妇女工作,市妇联积极主动作为,妇女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有创新,取得显著成效。省调研组希望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再接再厉,继续创新工作思路,同心协力,推动妇联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县(市、区)妇联干部,“妇女之家”负责人,乡镇、村(社区)妇女工作者代表等共4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据了解,今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把认真学习宣传《意见》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思考和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思路,努力推动妇女事业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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