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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开展“为爱护航,你我同行”妇女民生座谈会
  • 2022-08-17 11:13
  • 来源: 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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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妇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8月10日,汕尾市妇联、红海湾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汕尾站)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召开“为爱护航,你我同行”妇女民生座谈会。参加活动的有社区妇联干部、妇女群众、巾帼志愿者等近50人。

  

  

会上,大家踊跃发言,针对家庭暴力、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等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如离婚事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律专家志愿者现场解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通过具体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参加活动的妇女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座谈会很有意义,收获很多,在今后的生活中,会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身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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